生殖器疱疹传染给孕妇的危害
发布时间:2016-9-20 来源:互联网 阅读:0次
生殖器疱疹传染给孕妇的危害
生殖器疱疹是性传播疾病,男性患上生殖器疱疹后,如果治疗不彻底或未经治疗传染给自己的妻子,若恰逢妻子怀孕危害将非常大。
有研究已经证实,母亲在妊娠期初次感染疱疹病毒后,由于体内尚未产生抗体,母体的病毒血症可以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若在妊娠中晚期感染,则易导致流产、早产。
另外,新生儿经阴道分娩时,很可能会被疱疹病毒感染,引起新生儿播散性病毒感染,其死亡率高达50%。即使存活,也多伴有智力发育障碍,为将来的生活带来困难。
因此,要求对晚期妊娠有生殖道单纯疱疹病毒感染史或有可疑感染史的孕妇,应从妊娠34周起,每周作1次宫颈分泌物的疱疹病毒培养,连续3次阴性者方被允许经阴道分娩,否则均实行剖宫产。
一般来说,胎儿在母体内的被感染率,依母亲是否初次发病或复发而不同。初次感染病毒的母亲,其胎儿被感染率为50%;如为疱疹复发的母亲,因胎儿能从母体获得抗疱疹病毒的抗体,其被感染率可降至8%以下。因此,对于妊娠早期感染生殖器疱疹病毒的孕妇,应根据患者意见决定是否继续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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