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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有哪些危害

发布时间:2016-9-20  来源:互联网   阅读:0
梅毒有哪些危害?

梅毒是一种危害极为严重的性传播疾病,通过以下未治疗梅毒患者的典型变化即可见于一斑。

梅毒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与胎传梅毒两类,分别又可分早、晚2期。获得性梅毒也可分为三期,其中一、二期属早期,三期属晚期。梅毒螺旋体从破损处进入人体后,数小时内即侵入附近淋巴结,2~3天之后经血液循环播散全身。大约经3周的潜伏期,在入侵部位如女性阴暑、男性阴茎冠状沟处发生初疮(硬下疳),此为一期梅毒。此后机体产生抗体、螺旋体大部分被杀死,硬下疳自然消失,进入无症状的一期潜伏梅毒。

但未被杀死的螺旋体仍在体内繁殖,可经6~8周,血液循环内又有大量螺旋体.引起二期早发梅毒,皮肤粘膜、骨貉、眼等器官及神经系统受损,出现梅毒斑疹或丘疹、扁平湿疣等,病灶处含梅毒螺旋体最多,传染性极强。还可发生梅毒性骨膜炎、关节炎、眼虹膜睫状体炎,虫蛀样脱发,全身不适,淋巴结肿大或脑膜炎等。随着机体免疫应答反应的建立,抗体大量产生,螺旋体又大部分被杀死,2期早发梅毒自然消失,再入无临床症状的潜伏状态,称为2期潜伏梅毒。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螺旋体又大量繁殖进入血循环。

上述临床症状又复出现,为2期复发梅毒。病情如此活动与潜伏交替,2年后进入晚期梅毒。晚期梅毒最典型损害为梅毒性树胶肿。除使皮肤粘膜、骨骼等处的损害进一步加重,形成萎缩瘢或穿孔,使人失去生育能力、外貌丑陋,主要侵犯心血管。发生主动脉炎,主动脉瓣闭锁不全、主动脉瘤,随时可因阻塞或瘤破裂危及生命。

晚期眼梅毒可致盲,旧中国有关资料记载,因梅毒致盲的约占盲人数的19.6%。还有晚期神经梅毒如脊髓痨、麻痹性痴呆等也可致命或致残。此外,胎传梅毒、受染的胎儿常发生流产、死胎、早产。出生存活者,其眼、耳、鼻受累多见,严重影响后代身体健康,使人口素质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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